海口市琼山区公布2025年秋季学期转学申请指南,内附各校转学咨询电话
海口市2025年秋季学期转学工作即将启动,申请人请于8月7日12时至12日12时登录“海口市中小学转学受理服务平台”申请。市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纳入所在区教育局统一管理。琼山区教育局公布本辖区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指南。 一、转学条件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由于家庭住址跨乡镇迁移、监护人跨区工作调动或因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的,可以申请办理转学。 二、转学原则 1.严格控制班额。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小学班额应控制在45人以内、中学班额应控制在50人以内。各学段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不予转学。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但在毕业年级转回户籍地就读以便参加户籍地小学或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可申请转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生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 2.合理预期。因城区学位十分紧张,学校受理转学申请不等同于可以接收转入,申请人应合理预期。符合转学条件且学校有学位接收的,由学校接收。符合转学条件,但学校无学位接收的海口市户籍且尚未使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的学生,由属地区级教育局统筹安排。不符合转学条件或学校无学位接收的(本市内学校间转学或非海口户籍转学),学校主动告知申请人继续在原学校就读。 3.统筹调配。对符合统筹安排条件的学生,区教育局结合辖区内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不接受统筹安排的,视为放弃转学。 4.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所有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转学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中小学转学受理服务平台”申请(教育优待转学办理程序详见附件1)。 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转学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申请人向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提出优待申请,由该部门进行优待资格审核并将符合教育优待名单报教育部门,教育部门按照政策规定办理相关优待事宜,协调公民办学校接收。本市内学校间转学,转入学校无学位接收的,申请人继续在原学校就读。 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具体如下: (1)A、B类高层次人才直系亲属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根据高层次人才的意愿和相关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2)C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结合意愿和相关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3)D、E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统筹协调在其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本市内学校间转学,转入学校无学位接收的,申请人继续在原学校就读。 点击扫码查看附件1:海口市2025年秋季中小学校教育优待转学办理程序